出售银行卡判刑6个月
【案情简介】
2024 年 3 月,青岛某高校大二学生陈某(19 岁)在兼职群看到"高价收购银行卡"广告,遂将自己名下的 5 张银行卡及 U 盾、手机卡以每张 800 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,共获利4000 元。后经查实,该银行卡被用于接收电信诈骗赃款,其中一张卡流水达85 万元,涉及 5 名被害人。2024 年 9 月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。
【法院判决】
青岛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:
1、犯罪构成:被告人陈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**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**。
2、量刑情节:
- 出售银行卡 5 张,流水 85 万元,情节严重
- 在校大学生,初犯、偶犯
- 退缴违法所得 4000 元
- 认罪认罚,有悔罪表现
3.、判决结果:
- 被告人陈某犯帮信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
- 并处罚金人民币 8000 元
- 追缴违法所得 4000 元
- 禁止令:缓刑期间不得从事网络支付相关业务

【法智律师解读】
青岛法智刑事律师团队提示:帮信罪已成为我国第三大罪名,大学生、年轻人是高危群体。
一、帮信罪的入罪标准(情节严重):
1、银行卡流水 20 万元以上;
2、违法所得 1 万元以上;
3、为 3 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;
4、造成被害人死亡等严重后果;
二、帮信罪的量刑趋势:
1、初犯、偶犯、学生:多适用缓刑
2、累犯、职业卡商:实刑概率高
3、涉案金额巨大:可能转定掩隐罪(刑期更高)
三、法智律师团队建议:
1、保护好个人"两卡"(银行卡、电话卡);
2、发现异常及时挂失、报警;
3、涉案后尽早委托律师,争取不起诉或缓刑;
4、符合条件可申请相对不起诉(学生、初犯、金额小);
青岛法智刑事律师团队专业领域:
✅ 帮信罪辩护:银行卡、电话卡、收款码案件,争取不起诉/缓刑
✅ 掩隐罪辩护:跑分洗钱、转账取现案件,定性辩护/罪轻辩护
✅ 侵犯个人信息:数据泄露、信息买卖案件
✅ 网络赌博:开设赌场、赌博罪案件
✅ 电信诈骗:话务引流、技术支持、组织偷渡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