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事人被警方问话应注意什么?
当事人被警方带去问话应注意什么?青岛法智刑事律师在此提醒当事人,您必须知道的以下三个法宝:
一、法宝一是《刑事诉讼法》第52条的规定,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,引诱,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式收集证据,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有罪。这也是重要的法宝。当警方违反了这个规定,当事人有权对其说不。
二、法宝二是拒绝回答任何和案情无关的问题。因为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20条规定,对本案无关的问题,当事人有权利拒绝回答。要知道,当面对专业时,大部分人是没有招架的能力的,言多必失,以律师的经验来看,当事人急于被给予宽大处理,从而说话不经过大脑,把没有做的事情也交代了,就很容易中招。
三、法宝三是你有权对笔录要求修改或者补充。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122条规定,如果笔录有差错或有记载错漏,作为犯罪嫌疑人,您有权提出改正或补充。青岛法智刑事律师团队遇到过需要在侦查阶段的笔录做得不好,导致最后案件走势不好的人来寻求帮助,他们有一个共性,就是在做笔录的时候没有仔细检查核对,最终笔录和自己说的内容并不相符。但是一旦笔录签了字,那么再后悔就为时已晚了。
以上三张法宝虽然不能保证当事人免除刑罚,但是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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